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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1页)

在北京北海公园的琼华岛上,有一个被许多游人忽略的景点,那就是藏在一个僻静角落里的仙人承露盘。那是一个绝妙的艺术品。在一个不大的平台上,有一个大理石座,座上有一根大理石柱,石座上雕着花纹,石柱上雕着缠龙,那石柱很像华表,但上面不是云形石雕和怪兽,而是一个小平顶,仿佛一个高举的桌面,&ldo;桌面&rdo;上则巍立着一个古装的铜人,这铜人面对北海湖面,将其双臂高高举起,所举的,是一个硕大的铜盘,那便是所谓的承露盘。

京味文学的贵族气还表现为,追求语言风格的个人化和艺术化。虽然都使用地道的北京口语,但各自仍具有不同的特色。林斤澜的通脱,邓友梅的练达,苏叔阳的俏皮,陈建功的潇洒,细品之下,都饶有趣味。例如陈建功《找乐》的开头:

&ldo;找乐子&rdo;,是北京的俗话,也是北京人的&ldo;雅好&rdo;。北京人爱找乐子,善找乐子。这&ldo;乐子&rdo;也实在好找得很。养只靛颏儿是个&ldo;乐子&rdo;。放放风筝是个&ldo;乐子&rdo;。一碗酒加一头蒜也是个&ldo;乐子&rdo;。即便讲到死吧,他们不说&ldo;死&rdo;,喜欢说:&ldo;去听蛐蛐叫去啦&rdo;,好像还能找出点儿乐儿来呢。

过去天桥有&ldo;八大怪&rdo;,其中之一叫&ldo;大兵黄&rdo;。据说当过张勋的&ldo;辫子兵&rdo;,也算是&ldo;英雄末路&rdo;吧,每天到天桥撂地开骂。三皇五帝他爹,当朝总统他妈,达官显贵他姐,芸芸众生他妹。合辙押韵,句句铿锵,口角流沫,指天划地。当是时也,里三层,外三层,喝彩之声迭起,道路为之阻绝。骂者俨然已成富贵骄人,阔步高视,自不待言。听者仿佛也穷儿暴富,登泰山而小天下了。戳在天桥开&ldo;骂&rdo;和听&ldo;骂&rdo;,是为一&ldo;乐儿&rdo;。

京味文学不是在某种观念的感召下聚拢的,而首先是一种个人趣味的集合。

下面分别以最能代表北京文学特点的老舍和王朔为例,来分析一下他们作品的贵族气。

老舍被公认为&ldo;人民艺术家&rdo;、&ldo;平民作家&rdo;。通行的中国现代文学教材认为老舍为新文学赢得了广大的市民读者。老舍的重要成就之一是写出了北京市民的灵魂,一般认为,老舍笔下的老派北京市民要比新派北京市民成功得多。此中的原因是老舍在北京的老一代市民身上,写出了贵族气。

老舍的《正红旗下》写的是北京最穷的旗人。可就在这些最穷的人群里,读者却看到了那么精致优雅的文化。在大姐的一家里,大姐的公公&ldo;虽是武职,四品顶戴的佐领,却不大爱谈怎么带兵与打仗&rdo;,他&ldo;把毕生的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rdo;。大姐的丈夫则与他的父亲差不多:

生活的意义,在他们父子看来,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细致,考究,入迷。

大姐丈不养靛颏儿,而英雄气概地玩鹞子和胡伯喇,威风凛凛地去捕几只麻雀。这一程子,他玩腻了鹞子与胡伯喇,改为养鸽子。他的每只鸽子都值那么一二两银子;&ldo;满天飞元宝&rdo;是他爱说的一句豪迈的话。他收藏的几件鸽铃都是名家制作,由古玩摊子上收集来的。

而大姐的生活是:

……她在长辈面前,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而且笑容始终不懈地摆在脸上。同时,她要眼观四路,看着每个茶碗,随时补充热茶;看着水烟袋与旱烟袋,及时地过去装烟,吹火纸捻儿。她的双手递送烟袋的姿态够多么美丽得体,她的嘴唇微动,一下儿便把火纸吹燃,有多么轻巧美观。这些,都得到老太太们(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赞叹,而谁也没注意她的腿经常浮肿着。在长辈面前,她不敢多说话,又不能老在那儿呆若木鸡地侍立。她须精心选择最简单而恰当的字眼,在最合适的间隙,像舞台上的锣鼓点儿似的那么准确,说那么一两小句,使老太太们高兴,从而谈得更加活跃。

这种生活艺术在家里得到经常的实践,以备特别加工,拿到较大的场合里去。亲友家给小孩办三天、满月,给男女作40或50整寿,都是这种艺术的表演竞赛大会。至于婚丧大典,那就更须表演的特别精彩,连笑声的高低,与请安的深浅,都要恰到好处,有板眼,有分寸。姑母和大姐的婆婆若在这种场合相遇,她们就必须出奇制胜,各显其能,用各种笔法,旁敲侧击,打败对手,传为美谈。

……

这里,物质生活的困苦被充满文化气息的精神生活所冲淡甚至掩盖。虽然是平民,却以贵族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物质生活的困苦,更加凸显了&ldo;虎死不倒威&rdo;的贵族气。能够写出寒酸里的高贵,这是老舍文字的魅力之一。不但写北京如此,他写其他地方也能如此,例如短篇小说《恋》的主人公庄亦雅,是济南的一个小知识分子,他爱好收藏字画,可是买不起那些名贵的,他只能买那值块钱的&ldo;残篇断简&rdo;,或是没有行市的小名家的作品。而这就构成了他生活的最重要的意义。

在长篇小说《二马》里,老舍塑造了一个自幼生在北京,中年以后到英国去做生意的马老先生。他身在以赚钱为人生核心意义的资本主义大都会,却仍然保持着一副老北京人的做派:

马老先生是伦敦的第一个闲人:下雨不出门,刮风不出门,下雾也不出门。叼着小烟袋,把火添得红而亮,隔着玻璃窗子,细细咂摸雨,雾,风的美。中国人在什么地方都能看出美来,而且美的表现是活的,是由个人心中审美力放射出来的情与景的联合。烟雨归舟咧,踏雪寻梅咧,烟雨与雪之中,总有个含笑的瘦老头。这个瘦老头便是中国人的美神。这个美神不是住在天宫的,是住在个人心中的。所以马老先生不知不觉地便微笑了,汽车由雨丝里穿过去,美。小姑娘的伞被风吹得歪歪着,美。一串灯光在雾里飘飘着,好像几个秋夜的萤光,美。他叼着小烟袋,看一会儿外面,看一会儿炉中的火苗,把一切的愁闷苦恼全忘了。他只想一件东西,酒!

马老先生多少还算是有点地位的北京人。再看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这是个从乡下来到北京的社会最底层的车夫,但就是在他身上,也透露出一种追求精神生活满足的高贵气息:

这么大的人,拉上那么美的车,他自己的车,弓子软得颤悠颤悠的,连车把都微微的动弹;车箱是那么亮,垫子是那么白,喇叭是那么响;跑得不快怎能对得起自己呢,怎能对得起那辆车呢?这一点不是虚荣心,而似乎是一种责任,非快跑,飞跑,不足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与车的优美。那辆车也真是可爱,拉过了半年来的,仿佛处处都有了知觉与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马上应合着,给祥子以最顺心的帮助,他与它之间没有一点隔膜别扭的地方。赶上遇到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只手拢着把,微微轻响的皮轮像阵利飕的小风似的催着他跑,飞快而平稳。拉到了地点,祥子的衣服都拧得出汗来,哗哗的,像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骄傲的,一种疲乏,如同骑着名马跑了几十里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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