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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呼出一口气:“爽!”
大炮跟李振一样,除了浑身舒畅之外,没有其他感受。
李振爽完,抬头的时候看到防空洞门口有一抹亮眼的黄,黄得跟他们乐队新来的吉他手的头发一样,他用鼓棒从后面敲敲陆延的肩:“那黄衣服的小伙,以前没见过,他谁啊?”
陆延看过去,“操”一声,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许烨?”
李振没听清:“谁?”
陆延:“贝斯手!”
“他就是你说那个折服在你魅力之下时隔多日终于按捺不住自己激动心情要来我们乐队的黄t恤?”李振惊了,手足无措道,“那我现在应该干什么?”
陆延:“上啊!”
这地方不好找,许烨提前半小时出门,在附近绕了半圈,走到洞口正好看到这段合奏。从头到尾,一秒不落。
他是头一回看乐队演出。
其实也不算是个完整的“乐队”,毕竟只有三个人,而且这三个人还是头一次合作,合得不太齐。
许烨却看得说不出话。
这几个人只是站在那里。
却好像将周遭的空气劈开,裂出一整个世界。
几天前到在音乐软件上听到他们乐队的歌之前,许烨并不知道“乐队”是个什么概念。他从初中开始玩贝斯,玩贝斯的原因甚至都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没别的事可干。
他当时跟其他学生没什么两样,忙着补课,学习,考试。
每天按部就班地过。
为了让他专心考试,家里禁网,禁电视,禁止任何娱乐活动。于是他开始偷偷玩他哥留下来的那把贝斯。
或许在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贝斯带给他的已经不是单纯地“打发时间”。
——你这次怎么又没考好?你看看谁谁谁家孩子,你再看看你。
——跟同学看什么电影,作业写完了?写完了就好了?预习了吗?自己不知道抓抓紧,不准去。
它无数次出现在对于生活无声的抗争里。
陆延之前在群里认真研究好几种方案,结果方案一还没开始实行,甚至连开场白都没说出口,刚走到许烨面前,许烨就问:“你们乐队还缺贝斯手吗?”
陆延愣了一下:“缺。”
许烨又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我、我想试试。”
……这么顺利?
陆延更加肯定之前的猜测:这兄弟早就被他征服了吧!
“是不是那天在厕所,”陆延勾上许烨的肩,忍不住问,“你就被我的才华吸引了?”
许烨:“……啊?”
陆延又叹口气,仿佛在为‘我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而叹息:“不然你怎么会去听我们乐队的歌。”
“我也知道我这个人确实才华横溢——”
许烨完全不懂陆延在说什么。
许烨说:“那个,其实是有个人叫我去听的。”
陆延才华横溢到一半,横溢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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